• 北京市拟立法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制度

  • 发布时间:2020-01-17 04:07 | 作者: | 来源:连云港在线 | 浏览次数:
  •   中新社北京11月25日电 (陈杭)北京市拟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加强文明行为和不文明行为的记录、归集、共享和使用。

    资料图:“文明交通”宣传标语。孙亭文 摄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5日召开。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丛骆骆对《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作说明。

      丛骆骆说,在推进首都城市发展和治理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如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环境脏乱差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公共场所、网络空间等领域不文明行为依然存在,共享单车乱停放等新出现的问题需要规制。

      草案共六章六十五条,分为总则、文明行为规范、不文明行为治理、保障与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丛骆骆表示,通过概括加列举的方式,草案尝试通过立法划定法律和道德的调整范围。

      对于文明行为,草案分为鼓励倡导和基本规范两个层次,一方面突出首都特色,提出热爱祖国、热爱首都的政治要求,另一方面明确在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出行、文明社区、文明旅游、文明观赏、文明用网、文明就医等八个领域的基本行为准则。

      对于不文明行为,草案对市民普遍厌恶的顽症痼疾和陈规陋习进行精准画像,突出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共享单车乱停放等六个领域的二十四项不文明行为,确定治理重点,并授权政府可以就重点治理的范围、区域等作出具体规定。

      此外,北京市拟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加强文明行为和不文明行为信息的记录、归集、共享和使用。草案还提出,探索建立文明行为激励回馈制度,依据文明行为记录,完善有关评比表彰、积分落户加分、住房和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优待、困难帮扶、现金奖励等优惠政策。

      目前,北京市拥有5个全国文明城区和4个提名城区,55个全国文明村镇,208个全国文明单位,5000多个首都文明社区、单位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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