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怎么干?山东方案来了

  • 发布时间:2020-06-02 15:51 | 作者: | 来源:连云港在线 | 浏览次数:
  •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鲁财科教〔2020〕12号),对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怎么干,给出了山东方案。

      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实行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人提交项目申请和获批项目负责人签订任务书时,均无需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代表研究团队承诺弘扬科学家精神,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科研诚信要求,按照科研项目绩效目标和任务书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和虚假套取,不得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支出。

      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支配权。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及研究团队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并对经费支出的合理性、真实性负责。实行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制,对项目研发活动发生的相关支出据实开支报销。依托单位应当对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认真把关,确保经费支出合规合理。

      建立结果导向评价机制。强化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将科研项目绩效目标纳入项目任务书,把项目任务书完成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果作为后续支持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项目实施期满后,不再分别开展单独的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在承担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约定开展综合绩效评价。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依托单位自行开展财务审查。依托单位应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经费决算、项目结题/成果报告和绩效评价结果,接受科研人员监督。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代玲玲通讯员范淑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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