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安中院六项举措保障诉讼活动安全开展

  • 发布时间:2020-03-25 13:09 | 作者: | 来源:连云港在线 | 浏览次数:
  • 为确保疫情期间庭审、诉讼服务等工作安全有序进行,3月23日上午,淮安中院法警支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六项举措,确保各类诉讼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一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做足安全防护措施,做到环境无污染,人员零感染。进入法院审判区域的当事人必须配戴防护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距,,并正确使用与配带防护口罩、防护服、胶皮手套、防护目镜等,安检场所设施设备在使用前后均需进行消毒处理。

    二是严格控制诉讼参与人员人数,对无关人员实施劝返,严禁疫区防疫重点对象或与之有接触人员进入法院。对于参与诉讼人员的管控,原则上一方当事人允许委托一至两名诉讼代表进入法庭,其他诉讼当事人可在庭外候审,旁听区原则上不安排旁听人员,确需要安排的,应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严格分开,满足不小于1米间距要求,且保持法庭通风。对于来自疫区当事人、与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或居住小区有疑似及确诊病人、本人有疑似发烧、咳嗽等症状的当事人,一律不许进入法庭,等防控隔离措施满足十四天防控要求后,方可进入法庭。

    三是严格巡视机关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办公人员与审判区域人员安全。司法警务巡察人员要加大对办公区与审判区域巡视巡察频次与力度,防止出现人员聚集现象或不正确配戴口罩现象,杜绝疫情防控安全漏洞,同时加强对审判区与办公区门禁的巡查频次,防止因门禁损坏导致当事人进入办公区域。做好安检与巡视人员自身防护工作。

    四是严格安全检查,对进入法院的当事人进行严格的体温监测与排查工作,对体温异常或有疑似症状者阻止入内,并迅速报告。在法院大门入口处设立疫情监测点,对进入法院的当事人进行体温监测,无异常方可允许进入法院,对有异常的迅速逐级上报,进行进一步排查识别,确认无异后,方可进入法院。如确有异常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症状的,迅速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采取进一步防控措施。

    五是严格信访秩序维护,快速有效应对因信访、闹访及当事人矛盾激化引发的突发事件。法警支队及时调配警力,全力配合信访部门及业务庭室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访秩序维护工作,加大诉讼风险梳理与排查问题,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防护。适时进行突发事件处置演练,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优化演练方案,加强与110、120的横向工作联系,建立良好的联动机制,共同维护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六是严格司法警察执法工作纪律,不断提升执法技能与服务水平,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服务司法大局中去。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明显好转,法警支队积极响应院党组恢复庭审、谈话、诉讼服务等秩序的号召,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本着疫情一天不解除、防控一天不松懈的原则,要求全体警务人员鼓足干劲,再接再厉,不断提升业务技能,严格落实提早45分钟上岗、推迟30分钟下班的工作要求,紧密围绕审判业务为主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司法安全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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