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2020年3月1日起,公安部将在部分省市启动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达到相关要求的,减免部分交通违法记分,发挥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记者刘奕湛)
关键词导航:连云港在线、连云港新闻、县区新闻、江苏新闻、国内在线、网站地图、RSS地图
Copyright by 2015-2018连云港在线.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20709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