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纠纷长达九年 法院调解后购房人当庭兑现购房款

  • 发布时间:2020-09-21 03:53 | 作者: | 来源:连云港在线 | 浏览次数:
  •   8月3日上午,石泉法院后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庭兑现购房款及办证费用。

      原告某房产公司于2011年6月1日向被告刘某出售房屋一套,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房产公司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向刘某履行完所有的合同条款,并且已将该房屋交付给刘某居住至今。2017年1月,房产公司已将修建的整体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手续办理完毕,随后多次向刘某催要下欠购房款,刘某以种种理由推脱。无奈,房产公司诉至法院。

      受案后,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且双方对买卖合同及下欠房款金额均无异议,经法官耐心调解,释法明理,双方同意各让一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当庭支付房产公司下欠购房款及其代付的办证费用共计1.8万余元。鉴于刘某态度诚恳,房产公司放弃违约金的请求。

      至此,一起因房屋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通过法官耐心调解得到妥善化解,长达九年的合同纠纷划上句号。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潘蕾蕾



    来源:-华商报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