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系桑榆安 文明植心间

  • 发布时间:2023-12-04 17:40 | 作者: | 来源:连云港在线 | 浏览次数:
  • 今年12月2日是第12个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增强公众出行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扬中交警根据《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举办了“12.2”老年人“面对面”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该项活动得到了扬中市委政法委的高度关心和鼎力支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汉英亲赴现场指导活动。

    王汉英在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左杰和市禁毒委副主任、交警大队大队长童国际的陪同下先后来到三茅街道英雄村、开发区福源村,分别与村干部、村里的老年人进行了座谈交流。王汉英指出,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是促进扬中市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扬中市交通安全工作的法治化、社会化、制度化、文明化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将交通管理纳入平安治理体系,形成工作合力。要重视交通事故的危害性,关注重点群体(物流、外卖、快递企业)的出行安全,推动社会形成交通安全人人有责的共识,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的自觉性。要制定完整的宣传工作规范,公安交警部门和各村(社区)通力协作,突出典型案例警示,形成“天天见宣传、时时受教育”的全覆盖模式。

    活动中,宣传民警对英雄村、福源村、会龙村等6个交通事故多发重点村55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了“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就当前老年群体事故高发情况进行了介绍,详细讲解了老年人出行交通注意事项。宣传民警针对老年人群听力差、动作迟缓、交通安全知识匮乏等特点,通过现场答疑解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以浅显易懂的语言,向老年人阐明了行走路口过斑马线、驾乘电动自行车戴好安全头盔、交通出行不闯红灯等交通规则;通过播放道路交通事故视频,以案说法,剖析了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闯红灯、侵占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醒老年人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向老年人发出倡议:希望能够通过此次活动,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基础上,全面发扬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责任意识,以扬中市“122交通安全日”活动为载体,积极参与“文明交通,你我同行”主题的各类宣传活动,将“一盔一带”、“文明出行”的口号,传送到每一位亲朋好友的耳朵里,让“安全”和“文明”切切实实“渗入”每一位群众的心间。(扬中交警 王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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