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12月4日电(李金磊)国家税务总局4日发布《关于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措施的通知》,制定长三角区域“首违不罚”清单。对纳税人首次发生的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部分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实施“首违不罚”事项快速办理,探索推进简易处罚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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