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监管总局:疫情防控物资认证业务应安排专门人员处理

  • 发布时间:2020-03-10 00:57 | 作者: | 来源:连云港在线 | 浏览次数:
  • 工人在赶制口罩。汤彦俊 摄

      2月4日电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市场监管总局4日发布《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好质量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明确,对涉及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的相关认证业务,应安排专门人员进行跟踪处理,全面做好技术服务,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物资认证质量。

      《通知》指出,疫情防控期间,认证机构要在确保认证活动合规、有效、可持续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及风险控制能力,对认证实施作出合理优化调整,认证机构可根据疫情发展及认证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方式完成审核/工厂检查(包括初次认证审核/工厂检查、监督审核/检查、再认证审核等)相关程序,待疫情解除后对相关结果予以评价确认或补充进行现场审核/工厂检查。

      《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前,对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维持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可结合自身换发/维持认证证书相关程序要求,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对于受疫情影响停产而不能接受监督审核/工厂检查的企业所持有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对认证证书实施暂停等处理的时限,可延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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