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云港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 最高每月560元

  • 发布时间:2020-04-08 10:19 | 作者: | 来源:连云港在线 | 浏览次数:
  •   (记者 肖婷婷 通讯员 王军)笔者昨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我市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根据文件规定,一类津贴:每人每月560元;二类津贴:每人每月450元;三类津贴:每人每月350元;四类津贴:每人每月260元。

    据介绍,卫生防疫津贴范围是指对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单位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传染危险和长年外勤的现场卫生工作编制内人员,在麻风病院及专职从事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等寄生虫病防治的卫生工作编制内人员,根据工作量大小、时间长短、条件好坏、防护难易以及危害身体降的程度等情况,分别享受一、二、三、四类卫生防疫津贴。文件规定,一类津贴:每人每月560元;二类津贴:每人每月450元;三类津贴:每人每月350元;四类津贴:每人每月260元。

    文件明确,兼做两种类别以上工作时,只能就高享受一种类别津贴。享受津贴的人员工作变动后,津贴标准应及时调整或取消,调离本单位时津贴不随工资转移。临时参加卫生防疫的其他编制内人员,根据实际接触情况享受相应类别津贴,按实际天数折算后按月计发。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参加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凡按规定执行一、二档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可分别按一、二类卫生防疫津贴标准发放,疫情结束后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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