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1日起 连云港开始整治农贸市场周边环境

  • 发布时间:2020-08-24 00:02 | 作者: | 来源:连云港在线 | 浏览次数:
  •  为确保市区农贸(集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即日起至9月30日,市城管部门开展农贸(集贸)市场(1000平方米以上)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据了解,此次行动重点范围为市区10个1000平方米以上农贸(集贸)市场周边“四至”范围及紧邻巷道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秩序。

    ●整治内容为无占道经营。

    ●周边无游商、流动摊点,门店进店经营。

    ●门店外无占道经营、作业、促销、室外加工(如杀鱼、择菜等)、室外烘烤(如烘肉、烤红薯等)、露天烧烤等现象,无店外堆物;无乱挂乱吊。

    ●农贸(集贸)市场周边不得吊挂晾晒被褥、衣服、拖把等,不得拉设商业横条幅、广告布;无破旧广告、违章广告。

    ●无占道流动广告灯箱招牌和破损、陈旧、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店招店牌。

    ●拆除未经审批设置的违章广告、招牌。

    ●及时清理和清除违法违规小广告,及时更换或清理破旧的公益性宣传广告;环卫保洁到位、环卫设施规范。无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规范,无害化处理率100%,垃圾箱。

    ●公厕、中转站等环卫设施符合设置标准;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有序。非机动车辆按划定的停放点分类停放,头尾一致,整齐有序,不得压占盲道;督促紧邻巷道整治到位。

    ●加强与属地街办的沟通,督促街办做好市场周边紧邻巷道的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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