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云港出台小微企业信保基金管理办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 发布时间:2021-07-06 08:52 | 作者: | 来源:连云港在线 | 浏览次数:
  • 为规范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作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日前,我市印发了《连云港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所称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以下简称“信保基金”)是指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放大效应,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由本市政府出资设立的,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信用增信、风险补偿服务的政策性基金。

    信保基金由市、区财政共同出资,总规模5亿元人民币。初期规模1亿元。信保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信保基金的支持重点和方向,在总规模范围内根据信保基金运行、地方可用财力和企业融资需求等情况对信保基金规模、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总规模等进行适时调整。信保基金按照“1+N”模式运作,设立一个信保基金池,基金项下设若干专项业务子基金。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管理、风险共担”的原则,采用契约制方式运作。由合作各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业务运作方式、支持对象、放大倍数和资金绩效,明确风险分担补偿比例、放大规模和绩效目标等事项。信保基金合作贷款放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基金净值的10倍,具体放大规模由合作相关方在协议中约定。基金运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办法要求,合作银行应当具备服务小微企业的专业团队、专项审批、专设流程、专项规模、专项考核等条件,并保证内部资源优先配置。合作银行开展基础基金项下业务,已经有担保的,不得要求小微企业增加担保。执行优惠贷款利率,担保贷款业务的利率不高于LPR+30BP;信用贷款业务的利率不高于LPR+80BP。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提高2个百分点。合作担保机构应当依法获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配备与业务发展相匹配的专业管理团队、专职审批、专设流程、专门举措和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按照约定执行优惠担保费率,基础基金项下业务的担保费率不高于0.5%。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工信部等部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信保基金支持:注册地在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等区域内;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及订单、有稳定的现金流(银行流水单)、有会计报表或会计流水、有正常的纳税记录和缴纳社保记录、有较好的信用记录;在申报之日的前两年内,无恶意逾期、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符合本市产业发展重点方向。

    申请信保基金支持按照申请、受理、审核、放款、贷后管理等程序办理。每家小微企业享受信保基金提供增信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控制在6个月以上、2年以内,原则上不超过3年。需要提醒的是,获得信保基金支持的小微企业弄虚作假骗取信保基金支持、违反约定和信贷有关规定使用信贷资金的,视情节,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有恶意欠款的,纳入信用黑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记者 王怀诗 通讯员 刘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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