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冷静期实施后,连云港近半数夫妻“重归于好”

  • 发布时间:2021-09-16 20:32 | 作者: | 来源:连云港在线 | 浏览次数:
  •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并执行离婚冷静期,记者了解到,今年1到6月份,我市共受理离婚申请9000多对,经过30天的冷静期,许多人主动撤回了离婚申请。据统计,截至8月30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达4000多对,有近50%的夫妻经过冷静期后“重归于好”。

      近日,在海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杨维林正在耐心倾听来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陈述各自离婚缘由。了解到这对夫妻矛盾的焦点后,杨维林和其他婚姻调解员一起,对他们夫妻二人分别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后,这对夫妻表示将会利用离婚冷静期再认真考虑一下是否要离婚。

      记者了解到,离婚冷静期实施以来,我市各婚姻登记处加大《民法典》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婚前辅导、提升婚后婚姻管理能力、进行婚姻危机干预、深化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等措施,让一部分夫妻放弃了离婚的念头。据统计,今年1到6月份,我市共受理离婚申请9000多对,但其中近50%的夫妻经过冷静期后“重归于好”,撤回离婚申请的夫妻有4000多对。

    “离婚冷静期的实施,意味着提出离婚申请后有30天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如果30天冷静期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在接下来的第二个30天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经审查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双方没有亲自到场申请领取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超期如果还要办理离婚,需要重新提出申请。

      该工作人员表示,帮助欲离婚的夫妻挽回婚姻,在冷静期内的调解工作就变得尤为重要,不能仅仅让冷静期“一冷了之”,这样的话,很多夫妻之间的矛盾得不到化解,等到冷静期结束后,还可能会继续申请离婚。

      记者了解到,为了避免冷静期“一冷了之”,我市各婚姻登记处全部设立了婚姻家庭辅导室,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调解,为新婚夫妇提供婚前、婚后辅导,为危机中的家庭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通过部门联合、线上线下并行的办法,整合部门资源、引进社会力量,确保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取得实效。海州区、连云区婚姻登记处与区妇联继续开展婚姻家庭调解工作;赣榆区婚姻登记处连续多年开展“咱们回家吧”特色志愿公益活动;灌南县婚姻登记处与司法部门合作开展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工作;灌云县婚姻登记处作为全省首批婚姻家庭辅导工作试点单位,持续开展了《婚姻家庭知识大讲堂》等一系列有关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工作。

    “希望每一个家庭能够积极地面对婚姻中出现的问题。每一对家庭都能够和谐美满,是我们的深切期盼。”该工作人员说,下一步,我市各婚姻登记部门将进一步提升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积极延伸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为存在婚姻家庭问题困扰的当事人答疑解惑,为欲离婚的当事人提供离婚劝和,有效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徐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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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值班: 陈刚 曹银生     编辑: 张艺雯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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