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掌握政策要点 个税汇算轻松办

  • 发布时间:2023-03-28 13:43 | 作者: | 来源:连云港在线 | 浏览次数:

  • (记者 武娜 通讯员 谢小雨 王辉)昨日,笔者从市税务局获悉,3月21日起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不再需要预约。税务部门提醒相关纳税人及时在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2022年度个税汇算。


    年度汇算是指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4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具体计算公式为: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市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纳税人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需要注意的是,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好地提醒纳税人查遗补漏,充分享受改革红利。比如,一些扣除项目,像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医疗支出,只有年度结束才能确切地知道全年支出金额,需要在年度汇算来补充享受扣除。”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马静静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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