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今年10月起 市区社保征缴类业务全面实现属地化经办服务

  • 发布时间:2023-11-02 10:32 | 作者: | 来源:连云港在线 | 浏览次数:

  • (记者  陈兵  通讯员  王近近  段静文)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社保公共服务事项有序下沉,全力打造人社15分钟服务圈,根据《关于部分市级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属地办理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前期业务培训、硬件配置、数据拆分、联调测试等,从今年10月起,市人社部门对市区(不含赣榆区)社会保险征缴类业务全面实施属地化经办服务。  


    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便民利民,属地经办”的原则,我市将参保单位按照营业执照住所地划分至市本级、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徐圩新区社保经办机构,参保个人按照户籍地或居住地划分至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徐圩新区社保经办机构,实行属地化经办管理服务。其中,部省市属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社保业务仍由市级社保经办机构承担。    


    参保单位群众可就近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参保(停保)登记、基数申报等20余项社保业务,享受全城通办“无差别、同质化”社保服务。其中,未下沉事项仍由市级社保经办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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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因原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全部划分至区级社保经办,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单位从“灵活就业缴费单位”变更为相应的区级灵活就业单位,例如“海州区灵活就业单位”。相应,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时,“就业登记地”需按户籍地或常住地选择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徐圩新区。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陶莎 校对 徐蕾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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