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购买发热咳嗽类药物需实名登记

  • 发布时间:2020-06-13 01:21 | 作者: | 来源:连云港在线 | 浏览次数:
  •   客户端2月12日电(陈杭 张旭)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唐云华12日表示,将督促药店做好发热、咳嗽类药品的药学咨询服务类工作。药店对于到店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的消费者进行详细询问,实名登记,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药品使用者症状等,建立日报制度,相关信息纳入社区进行汇总,有关部门也会加强对相关信息的管理。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