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灌云:政检银联合出台2.0版“司法救助贷”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 发布时间:2022-04-21 08:44 | 作者: | 来源:连云港在线 | 浏览次数:
  • 为切实增强司法救助人群的内生动力和自我造血能力,近日,江苏灌云县检察院与县农商行、县财政局联合印发《灌云县“司法救助贷”贷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升级“政府+检察+金融”司法救助普惠产品,充分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持续拓展“司法救助贷”厚度和深度。

    司法救助,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温情。

    2016年以来,该院不断探索“检察院+”救助新途径,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法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其他司法机关的大力支持,建立起“1+20+N”多元社会救助机制,变检察机关唱“独角戏”为多方参与的“大合唱”。先后救助刑事被害人167人,发放救助金183.5万元,位居全省基层检察机关前列。

    2018年,司法救助对象小乔经营藕虾养殖,在灌云县小伊镇承包100余亩土地,经营了四五年,小乔想延长莲藕产业链,发展莲藕深加工业务,由于缺乏资金,项目一时耽搁了下来。

    去年11月, 该院在走访中了解情况后,与县农商行充分会商,决定深化合作,开发“检察+金融”特色产品。通过两家共建单位的不懈努力,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两单位联合发文制定《“司法救助贷”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专为有“发展意愿、发展潜质、资金需求、还款来源”的司法救助对象量身定制扶持贷款产品,主要为获得司法救助人群提供15万元以下、3年以内、利率最低的信用贷款,贷款只能用于司法救助对象发展生产。《办法》对贷款对象、条件和用途、贷款额度、利率、期限及贷款方式、办理程序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小乔成为该贷款产品的首位受益者。

    据介绍,办法共七章23条。相较与原《办法》,新的《办法》将贷款对象范围进行了扩大,纳入对司法救助对象抚养、赡养义务的灌云籍人员,进一步拓展贷款授信范畴,在银行展业要求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帮助满足受助家庭创业需求,且不影响“脱贫贷”“富民创业贷”等其他贷款产品的申请办理;新的《办法》建立了“司法救助贷”风险共担机制。明确由县政府(县财政)出资存入一定额度的“担保资金”,承担5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并将授信总额由原不超过“担保资金”余额的10倍提升到15倍。目前,该院已接收咨询申请4人,成功授信1人,在考察1人。

    该举措是三家通过共建融入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和普惠金融服务工作中的一次具体实践,在全国属首创。

    3月16日,该院作为唯一受邀基层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现场会上,就首创并升级打造“司法救助贷”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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