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云港内河港灌云港区五灌河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 发布时间:2023-4-17 10:56 | 作者:admin | 来源:连云港在线 | 浏览次数:
  • 根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连云港内河港灌云港区五灌河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连云港嘉澳港口储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灌云县燕尾港镇五灌河西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新建5个300吨级液体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000吨级船舶设计),码头占用岸线约420米,宽约17米;后方陆域总用地面积约6万平方米,主要布置侯工楼、变电所、消防泵房及预留库区,同时配套道路、围墙、绿化等辅助设施,年设计通过能力215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连云港嘉澳港口储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鹏
    联系电话:18014847853
    三、环评编制单位概要
    单位名称:江苏龙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8号德惠商务大厦办公楼A座1804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5783777
    电子信箱:1073703408@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环境措施、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总量控制、公从参与等)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在现场踏勘、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本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补充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提出。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示发布单位:连云港嘉澳港口储运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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